郑州轻工业大学 2023年合作办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0

各合作办学单位:

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依法依规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充分保护学生权益,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对2023年合作办学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合作办学单位结合本校区实际,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按照时间报合作办学管理处)。

二、复查对象及重点

(一)复查对象

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录取的本科生。

(二)复查重点

重点清查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和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

三、复查办法及责任分工

(一)基本信息核对

按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信息和考生本人逐一对照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在学生宿舍或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接受同学监督(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监督举报邮箱:xsc@haedu.gov.cn;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371-86608251,监督举报邮箱:liufh3@163.com),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二)资格审查

1.新生资格核查

在新生入学后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答卷笔迹图像和入学报到信息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合作办学管理处;落实单位:各合作办学单位)

2.高考加分、专项新生复核

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

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核对各专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审批表等资格材料是否与本人及身份材料一致。(牵头单位:招生办公室、合作办学管理处;落实单位:各合作办学单位)

(三)文化、专业科目复试

1.命题

根据各省各类学生的具体情况,艺术类新生测试素描、语文,非艺术类新生测试语文、数学。

2.考务及复核

教务处负责本科新生文化课和艺术类专业科目测试的试卷命题、印制工作,考试时间由教务处负责确定并进行具体安排。考务由各合作办学单位负责确定并进行具体安排。各合作办学单位负责本学院文化成绩和笔迹等具体复核工作。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涉嫌违纪舞弊的学生,须进行初步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四)身体复查

按照有关规定,对全体入学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各合作办学单位应如实登记并写出复查报告,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监督管理

(一)要强化对新生复查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压实责任。严禁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严禁将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严禁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就全部注册学籍。

(二)各合作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签订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凡在复查工作中因组织不力、重视不够、工作不认真,致使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属实,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强化复查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凡在各项复查中发现复试成绩差别较大,照片、笔迹复查明显不符,涉嫌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学生,各单位要开展初步调查,查清基本事实,暂缓学生注册,并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新生复查违规违纪学生情况登记表》,连同学生档案及相关材料一并移交合作办学管理处,合作办学管理处将相关材料移交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转来的材料,认真组织调查复核,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据招生录取法规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具体要求

(一)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合作办学单位要对复查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主要做法、效果和意见建议),认真填写附件1-7相关内容。经各合作办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承诺书(附件8)一并于1025日前报合作办学管理处。

(二)为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请各合作办学单位于1016日前将联络员姓名、手机号、qq号和办公电话报合作办学管理处(邮箱附后)。

(三)新生复查进程安排

序号

内 容

完成时间

 

1

文化及专业测试

1025

 

2

体 检

1025

 

3

信息核查

1025

 

 

联 系 人:李老师  0371-86601236

联络员主要负责接收合作办学管理处转发的合作办学考生电子照片、河南考生高考笔迹图像、加分考生名单、国家(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名单,并根据要求组织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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