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作办学期初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浏览次数:10

各合作办学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合作办学教学、学生等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合作办学期初工作检查,相关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合作办学单位自查

各合作办学单位成立工作检查小组,对本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

1、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教材选用发放、教室安排、实习实训条件的准备,教师到岗上课情况;学生上课情况及到课率等。

2、学生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返校情况及未返校原因排查;迎新准备或新生报到情况及未报到原因;安全教育、民族宗教、心理健康教育、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排查等。

3、档案移交:毕业生名册、毕业生成绩单、毕业证(带编号)领取签名表、学位证(带编号)领取签名表等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情况,未完成原因及移交工作计划。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对检查情况做出书面总结,于928日前报合作办学管理处合作办学管理科。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在本学期前三周对合作办学期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查看查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及上学期学生成绩;查看合作办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查看学生组织发展材料;查看合作办学学生上课情况;听取各合作办学单位有关工作自查情况、本学期工作计划和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合作办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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